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
第一章 总则
为了确保我校今年招生工作的规范性长春机械电子学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以及教育部的具体规定,特此编制本章程。
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针对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招生环节。
第三条 学校全称:长春电子科技学院
层次:本科
办学类型:民办高等学校
第四条:学校的具体位置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的兰家镇,具体是六马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学理路,门牌号为333号。
第二章 收费标准
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
本科专业:
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、
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、
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、
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、
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、
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专业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26000元。
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智能感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专业(属于工学范畴)的收费标准是每人每年26000元。
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(理学)专业的收费标准设定为每人每年26000元。
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光源与照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、
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。
第三章 学历学位证书颁发
第六条:学生若能按培养方案完成所规定课程,并取得合格成绩,满足毕业要求,则长春电子科技学院将授予其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。
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
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
我国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涵盖了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、助学金、助学贷款、服兵役教育资助金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、勤工俭学以及“绿色通道”等多个方面。
我校特设校内优秀奖学金制度,该制度涵盖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以及单项奖等多个等级,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深入探究,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发放奖学金作为表彰。
此外,为了激发学生的勤奋学习精神、刻苦钻研态度和立志成为杰出人才的决心,特设立对那些成绩优异且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提供资助。我们设立了“建昭奖”、“建昭基金奖学金”以及“建昭基金助学金”。
奖 项
标准(每人)
人数(人)
奖金总数(元)
“建昭奖”
25000.00
50000.00
“建昭基金”特等奖学金
7000.00
7000.00
“建昭基金”一等奖学金
5000.00
15000.00
“建昭基金”二等奖学金
3000.00
15000.00
“建昭基金”三等奖学金
2000.00
16000.00
“建昭基金”助学金
1500.00/1000.00/500.00
20/40/90
115000.00
各分院提交了困难学生的数量及困难程度,本人提出申请并得到分院批准,随后该申请经理事会审查并获批准,最终决定给予资助。
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
在入学前,学生可以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咨询,并提交申请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。对于那些家庭经济状况极其困难的新生,如果暂时无法筹集到足额的学费和住宿费,他们可以在报到入学时,利用高校提供的“绿色通道”先行完成入学手续的办理。
学生入学之后,学校资助部门会针对每位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困难评估,并据此实施国家助学金、临时经济援助等多种资助方式。
第五章 录取说明
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
仅限英语语种的考生可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;而其他专业则没有语种方面的限制。
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
各专业男女不限。
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
严格遵守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制定并发布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》以及相关的补充条款。
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
在招生工作中,我们严格遵循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以及择优录取的准则,确保整个过程合法合规三门峡市农机农垦发展中心,并保持公开透明。
2.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。
若第一志愿录取名额未满,将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,且不存在分数上的差异。
投档比例方面,对于依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的批次,高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保持在120%以下。而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,调档比例则应控制在105%以下。若生源省份对投档比例有特定的规定,则需按照该省份的要求执行。
学院在录取过程中遵循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,即按照考生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拔。若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,则依据单科成绩的顺序及分数高低进行排序。对于文科类考生,录取顺序为语文、外语、文综、数学,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将优先被录取;而对于理科类考生,录取顺序则是数学、外语、理综、语文,同样,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将获得优先录取资格。对于改革省份的考生,录取规则将依照该省份的具体规定执行。
报考我校且成功被录取的考生,均符合对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标准。
艺术类考生需参与本省统一举办的联考,只有联考成绩达标且文化课成绩符合艺术类合格标准者,方可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录取,或遵照生源所在省份针对艺术类录取的具体规定。在吉林省,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的录取则是依据综合分数进行,其计算方式为:综合分数等于专业课成绩乘以百分之一百,再加上文化课成绩乘以百分之六十。
在处理加分事宜时,需关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,并依据他们所在省(市、区)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规定来进行投档。
全国范围内招收包括应届和往届在内的所有高中毕业生,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,对录取分数线的规定将严格依照各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本科录取标准执行。
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
学校官网地址为:http://www.changdian2001.com。
通讯地址:长春市宽城区学理路333号
联系电话:0431-81901666 81902999
联系人:李秀龙
本章程如未涵盖所有事宜长春机械电子学校,将依照国家招生相关法规执行;具体解释权归长春电子科技学院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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